
清热药分为哪几类?各适应哪些病证?
答:清热药大多具有广泛的清热解表,抗菌消炎等作用,故难于截然区分其特殊效能,但由于其中某些药物的适应证各有所长,大致可分为以下七类。它们的适应病证分述于下:(1)清热泻火药:此类药物,主人气分,故对气分的实热证能直折其火热,适用于里热火盛,高热口渴、烦躁谵语、汗出、苔黄燥、脉洪大而数等急性的实热病证。
(2)清热燥湿药:此类药物,其性味多偏
于苦寒,长于清热燥湿。适用于湿热内蕴或湿邪化热所致的心烦胸闷、口苦、舌苔黄腻、小便短少黄赤等湿热黄痘、痢疾、湿热白带等湿热病证。
(3)清热凉血药:此类药主人血分,能清血分热,有的药物还兼养阴生津作用。主要用于“血热妄行”引起的各种出血证候;或“气血两燔”温热病所致的皮肤斑疹;以及“热入心包”引起神昏谵语、舌绛等血热病证。
(4)清热解毒药:这类药物,普遍具有抗菌消炎、抗病毒、解热作用。适用于痛疮、丹毒、斑疹、毒痢、内痈、咽喉肿痛、毒蛇及毒虫咬伤等各种化脓性与感染性热毒病证。
(5)清肝明目药:本类药物,具有清热泻肝火,或散风热的作用。适用于肝火或风热所致的目赤肿痛、多泪目翳等眼科病证。
(6)清虚热药:这类药物,大多具有凉血、退虚热的功效。适用于温热病后期,热病伤阴液所致的口燥咽干、低热不退之阴虚发热证;或肺结核长期午后低热、手足心热、颧红盗汗等慢性消耗性疾病之骨蒸劳热证。
(7)清热解暑药:本类药物,具有清热解暑,有的兼有化湿作用。适用于暑热、暑湿所致的高热不退,舌苔白腻等夏秋季病毒性感染的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