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黄与桂枝何种证候可同用,何种证候不可同用?
答:(1)可同用的证候·
1)上述两药均属辛温之品,具有发汗解表的作用,故对恶寒重、发热无汗、头痛身痛、苔薄白、脉浮紧等为特征的风寒表实证,能起到“相须”的作用,而加强发汗解表之功,所以可同用。
2)麻黄性温,能散寒邪,而桂枝有温通经络,祛风湿之效,故可同用于风寒湿邪侵入经络所致的关节疼痛之痹证。
3)麻黄有宣肺利水的作用,而桂枝有温化
水湿之功,故两者可同用于脾肾阳虚,水湿停滞而引起的小便不利、水肿之证。
(2)不可同用的证候1)凡恶风发热,体虚汗出的风寒表虚证者,宜用具有调和营卫作用的桂枝。因麻黄的发汗力强,故不可用之。
2)对风寒束肺,肺气壅闭的咳喘之证,宜用具有宣肺平喘作用的麻黄,而不用并无宣肺平喘作用的桂枝。
3)心阳不振之胸痹心痛,或寒瘀凝滞的妇女经闭腹痛者,宜用具有温心阳、通血脉作用的桂枝,而不必用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