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用药剂量?

养生之家导读:

如何掌握用药剂量?

如何掌握用药剂量?

答:确定用药剂量,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强弱、病势轻重、病程新久,以及所用药物的性质、剂型、配伍关系、给药途径、有无毒性、作用强度,同时季节、地区、门诊与病房等情况,都要进行全面地考虑。分述如下:(1)年龄、性别、体质与用量的关系年龄:一般情况是小儿1~2岁1/8成人量;2~4岁1/6成人量;4~6岁1/4成人量;6~8岁以上为成人剂量的1/3~1/2.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用峻烈的药物易损正气,应低于成人剂量;用补剂可逐渐适当加重,但峻补药物,则用量不宜过重。

性别:由于妇女的生理与男子不同,一般

在月经期或产后不宜过用寒凉药物,而产前不宜过用温热药,古人说:“产前宜凉,产后宜温”

就是这个意思。只是需要用活血、破气或攻下药时,剂量必须慎重掌握,不宜盲目过大。

体质:由于体质强弱的不同,对药物的耐受程度也有差异。一般情况下,体质强壮者的用量,可重于体质弱的人(尤其攻下祛邪药),但调补药体质弱者可适当重于体质强的用量。

(2)疾病轻重、缓急与用量的关系:一般的轻病或慢性病,用量不必过大,若药力太过,反伤正气。重病虚而欲脱,或实邪闭塞之急证,则用量可适当加重,若药力不足,往往贻误病情。另外,可根据疾病的部位,一般的情况下,病变在中、上焦,用量宜轻;病在下焦,则用量可适当加重。因此,要根据各种疾病的治疗需要处以适当的剂量。

(3)药物的性质、剂型、给药途径、作用强度、有毒、无毒、配伍与用量的关系性质与作用:质轻的用量宜轻,质重的可稍大;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用量可较小,性味淡薄或作用较缓和的,可用较大剂量。

无毒与有毒:无毒性的药物用量可稍大;有小毒的药用量宜偏小;剧毒药或峻烈药,则须严格控制剂量在安全限度内。

剂型与给药途径:一般情况下,内服用量小于外用;针剂吸收最快用量小于内服;散剂含·有效成分高,吞服易于吸收,用量宜小于汤剂;汤剂比煎剂和丸剂吸收要快,故用药量宜小于煎剂和丸剂。

配伍:主要药物用量可较大,辅助性药物一般可用较低于主药的用量。另外,药味少的简方,用量可适当加大;药味多的方剂,用量可小一些。

(4)季节、地区与用量的关系:由于季节气候的变化,以及南北方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对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也有所不同,所以用药的剂量也应随之适当的变化。如炎热季节,或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人,其腠理疏松,易于出汗;而在严寒的季节,或在低温的环境中作业的人,则腠理致密,不易出汗,所以若用发汗解表药时,前者用量宜轻,而后者则可稍大一些。另外,南方和北方,用药也有差别,总的来说,北方用药量要比南方大一些。

(5)门诊、病房与用量的关系:一般的情况下,因为病房便于观察病情,所以用药的剂量可适当比门诊稍大一些。

.(6)开药帖数多少的问题:确定开药帖数的多少,一般的原则是根据病情而定。病重而急者,开2~3帖为宜,便于观察病情变化,可随时加减药物及剂量;新病而轻者,开3~5帖即可;对病情较稳定的慢性疾病,可开5~7帖,若开得过多,往往造成浪费。另外,无毒性的药物,可适当多开几帖;若含有毒性的药物,少开几帖为宜,尤其对峻烈或剧毒药物的帖数,更应慎重,以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