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管剧毒药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对剧毒药品的管理好坏,不单纯关系
到疗效,而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
因此,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防发生事故。
(1)凡属剧毒药品,应用红底黑字标清药名,放入加锁的专柜里,由专人负责保管。
(2)经营必须建立严格的验收、领发、查对等制度。
(3)凡规定炮制后方可应用的药,应经有经验的中药人员炮制合格后才准配方。
(4)对剧毒药炮制调配过的工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洗干净。
(5)配发剧毒药,一律凭医疗单位盖有公章的处方,或科主任签名盖章的处方。
(6)凡属剧毒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中毒、致死量。一般除外用药外,每次处方不得超过两剂。
(7)凡剧毒药经配方后,处方应另行保存,以便必要时查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