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孕妇患急性肝炎后危险性大妊娠后患急性肝炎对孕妇对胎儿都会带来很大的危险性。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妊娠后肝脏功能损害多较严重,若在患肝炎期间分娩时,则合并产后大出血的机会较多;若在妊娠后期(末三个月)患急性肝炎,其发生重症肝炎的机会及病死率比非妊娠患肝炎的妇女多;发展为慢性肝炎者较多;如果孕妇患了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可能引起母婴传播(90%以上是在分娩过程中感染,少部分为经胎盘传播的宫内感染),发生早产与婴儿死亡的也较多。
那么患了病毒性肝炎的孕妇怎样才能避免这些危险性呢?
一般在产前对孕妇应加强营养,保证充分的休息,积极治疗肝炎,并注意护理;临产时应设法缩短产程,以减少孕妇的体力消耗,以防婴儿感染病毒性肝炎,也避免加重产妇的负担;产后要避孕一年以上。至于孕妇是否需要中止妊娠问题,应根据病情和妊娠时间长短采取相应措施。如在妊娠早期,必要时可考虑进行人工流产;如在妊娠中期或后期则不宜中止妊振;如为重症肝炎时,无论是妊娠早期还是晚期都不应中止妊娠,因为在进行中止妊娠时如剖腹产、人工引产等过程中所造成的创伤、出血或麻醉都可能增加肝脏负担,甚至诱发重症肝炎或肝性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