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肝移植目前尚不能普遍开展

养生之家导读:

为什么肝移植目前尚不能普遍开展

为什么肝移植目前尚不能普遍开展自1963年美国实施第一例肝移植以来,到1990年全球做肝移植手术者已超过4000余例病人。国际上最大的三个肝移植组是美国丹佛匹兹堡组,英国剑桥组和德国汉诺威组。我国肝移植始于1977年,例数以武汉同济医科大学为最多。肝移植手术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不切除原来的病肝,而只将准备植入的新肝(又称附加肝或供肝)移植在病人(受肝者)的其它部位;另一种也是最常见用的,颇受外科医生青睐的手术方法,叫原位肝移植术。其方法是先将病肝切除,然后在原来位置上植入供肝,需要做三次静脉吻合(即缝合静脉),一次胆管吻合,一次动脉吻合。这种移植手术技术水平要求高,手术难度大,而且术前、中、后的各项检查处置复杂,非一般医院的技术水平设备所能胜任,因而不能广泛开展。

.其次,肝移植必须移植一个有活力的肝脏,也就是说必须移植一个具有良好功能的肝脏。而肝脏对缺血(就是没有血液循环的离体的肝)造成的损害度敏感,一般认为在常温下肝脏缺血超过20分钟,即可发生不可逆的肝损害而使肝脏失活。因此,临床上要求供肝的热缺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为了满足这一要求,无论在法律上,或在社会方面,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根据不可逆性脑损伤这一概念,放宽了死亡标准,即承认脑死亡的病人(又叫植物人)就是死人。其内脏可供移植使用。由于接受了这种观点,就可以在维持血液循环的尸体(植物人)中摘取肝脏,肝脏在整个分离过程中一直保持良好的血液循环。肝切除后(即阻断血液循环)立即用冷溶液灌注肝脏,这样供肝的热缺血时间可降到最低程度,热缺血给供肝造成的损害降低到零,保证了供肝的活力和功能的恢复,而且供肝因冷溶液灌注以后的贮存时间可延长到12小时,使贮存的肝脏在城市之间可以有运转的时间。这一点对开展肝移植极为有利。然而,我国目前在法律上和社会方面都没有接受脑死亡这一概念,因而我国目前供肝质量差,来源十分困难,这不能不说是限制肝移植手术广泛开展的第二个原因。

再者,肝移植术后的伴发病很多,如因手术技术失误造成的血管栓塞,胆瘘,供肝活力损害,严重的术后感染,免疫排斥反应等都是肝移植失败的重要因素。也是肝移植术后病人存活时间短的主要原因,因而也限制了肝移植手术的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