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按自己推算是“早产儿”
而医生却说不是若以妊娠期计算,胎龄满28周不足37周出生婴儿为早产。
胎龄的计算方法,是指末次月经至胎儿出生。一般人指的是否早产都是用这种方法来判断。但仅以妊娠期计算是否早产很不全面。我国儿科和产科工作者将胎龄、出生体重及身体各器官生理功能成熟程度结合起来判断。将胎龄为28~37周(即196~259天)娩出的新生儿,出生体重在1000~不足2500g,身体各器官尚未成熟的出生婴儿,称为早产儿。因有的人对自己的末次月经记得不准确,或有少数人妊娠后,早期仍可有阴道少量流血的现象,就把这次流血当成末次月经了,这样就会把妊娠期计算错误。所以,医生在判断早产儿时,除询问妊娠期外,还要检查新生儿是否具备早产儿的特点。早产儿应有的特点是:(1)外观头大,肢体相对细小,卤门宽,颅缝可分开,面额有皱纹,皮肤绯红,可有水肿,毳毛多,头发短,指甲软,不超过指端,耳壳软,耳舟不清,乳腺无结节,足跖纹仅于拇趾根部可见1~2条,男婴翠丸未降至阴囊,女婴大阴唇不能盖住小阴唇;(2)体温调节功能差,体温不稳定;(3)呼吸中枢发育不完善,常常表现哭声低弱,呼吸表浅而弱,不规则,易出现呼吸暂停和吮奶后暂时青紫;(4)在消化系统方面,常有吸吮能力差,易溢奶,腹胀;(5)各种反射不敏感,胎龄越小,反射越差,如吞咽反射,吸吮、觅食、对光、眨眼等反射均可不敏感;(6)还有造血系统、肝脏功能、肾脏功能等不完善的表现。如果出生的婴儿不具备这些特点,那么就不应是早产儿。这就是产妇与医生关于新生儿是不是“早产儿”的分歧发生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