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煎药有“先煎”“后下”之分您取到处方后立即就可发现,医生在处方某味药的后面注有“先煎”,而在有的药物后面注有“后下”。您可能会奇怪,为什么这些药不与其它药物共煮,而需要“先煎”或“后下”呢?
煮药之所以有“先煎”、“后下”之分,主要是因药物的质地与所含有效成分不同。一般而言:需要先煎的药物多为介壳类、矿石类,或一些含有毒性的药物。介壳类、矿石类药物质地致密坚硬,药物有效成分不易煎出,故需打碎先煎,如龟板、鉴甲、代赭石、石决明、生牡蛎、生龙骨、磁石、石膏等;有毒性药物先煎主要是为消除其毒性,因许多有毒成分经长时间煎煮可以破坏或分解,这就可以避免中毒现象的发生。先煎药物除以上两种原因外,尚有因其含泥沙或因质轻量大者,如灶心土、夏枯草、竹茹,这些药物则应先煎取汁澄清,然后以其药汁代水煎煮其它药物。需要后下的药物,主要是那些气味芳香,有效成分易于挥发、易于破坏的药物,故应在一般药物即将煎好时下,煎煮四五分钟即可,以防其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佩兰、丁香、芸香草、鱼腥草、砂仁、豆蔻等。
现代研究亦证实中药“先煎”、“后下”的科学道理,如中药乌头需要先煎,主要是因为乌头中所含乌头碱毒性甚强,但在沸水中很易分解为乌头次碱,进一步分解为乌头原碱,而乌头原碱的毒性仅为乌头碱毒性的1/200.而薄荷煎煮时间增长,其所含薄荷油及薄荷醇则易随水蒸气挥发,其止痛、消炎作用有所下降。佩兰煎煮时间过长,药液中佩兰油含量亦会减少,其抗流感病毒的作用亦随之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