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减少症的疗养指征及如何选择疗养地?
(1)疗养指征除外白血病、骨髓增生性疾病、恶性肿瘤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下列情况者可进行疗养。
①白细胞计数>3×10°克/升;粒细胞绝对值.
应>1.8×10克/升的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经治疗后,病情缓解、白细胞恢复到3×10/升,无感染者。
②传染病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原发病已治愈、无传染者。
③脾切除术后2个月,白细胞数尚未恢复正常,无并发症者。
(2)疗养地选择宜选择海滨、湖畔、森林及矿泉疗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