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葱、蒜、辣椒多多益善吗?
姜、葱、蒜、辣椒等蔬菜及调味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富含有益于身体的物质,又有显著的食疗作用,所以,有人说:“多吃葱和蒜,身体如铁棒。”但也不是越多越好,姜、葱、蒜、辣椒尤其如此。
姜:这里主要说药食两用的生姜。生姜味辛性温,能发表散寒,开胃止呕,解半夏、天南星及鱼蟹、鸟兽肉毒。作为佐料入餐,能去腥辟秽。治感冒风寒、呕吐、痰饮、咳喘、胀满、泄泻等。是一种用途广泛的食疗药物。但是,多服久食会产生许多副反应。《本草纲目》载:“食姜久,积热患目。凡病痔人多食兼酒,立发甚速。痈疮人多食则生恶肉。”患有某些病症或素体阴虚内热者,不宜食姜。《本草经疏》指出:“阴虚咳嗽吐血,表虚有热汗出,自汗盗汗,脏毒下血,因热呕恶,火热腹痛,法并忌之。”《随息居饮食谱》认为:“内热阴虚,目赤喉患,血证疮痛,呕泻有火,暑热时症,热哮大喘,胎产痧胀及时病后,痧痘后均忌之。”
葱:葱是日常菜蔬,含有蒜素及维生素B1、B2、A等,对白喉杆菌、结核杆菌、痢疾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及多种皮肤真菌有抑制作用。葱叶、葱白、葱汁、葱花、葱实、葱须均有一定的食疗作用。但究属辛辣刺激之品,多食或有某些疾患之人食用可产生副反应。如表虚多汗之人不宜食葱;有狐臭之人不可食葱;久食葱令人记忆力下降、容易引发痼疾;生葱不能与蜜同食,否则易产生腹泻等。
蒜:大蒜辛温,有较强的刺激性,既有较广的治疗作用,又有明显的副反应。所以,大蒜可食,但决非多多益善。大凡阴虚火旺之人以及目疾、口齿、喉、舌诸患和流行病、传染病后均忌食大蒜。这是因为《本草经疏》认为:“脾胃之气最喜芳香,熏臭损神耗气,故久食则伤人。肝开窍于目,目得血而能视,辛温太过,则血耗而目损矣”。
辣椒:辣椒作为最常用的蔬菜及调味品,在四川、湖南、陕西等地广为食用,几乎到了无辣不成菜的地步。食用辣椒能增加食欲、驱风散寒、活血暖胃,但食之过多,则易引起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痔疮、疖疮痈肿等,故尽量少食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