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怀孕后是否要停药?

养生之家导读:

精神病人怀孕后是否要停药?

精神病人怀孕后是否要停药?

精神病人怀孕后,应停服下列药物:(1)抗精神病药:经典药物是吩噻嗪类(如氯丙嗪等),有人对12764名服药的孕妇进行观察,有315人在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服用吩噻嗪类药物,发现胎儿畸形涉及多系统和多器官。

(2)抗抑郁药:三环类抗抑郁药有致畸可能性,所以妊娠头3个月禁用。以后若需用,也要谨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使母婴发生心血管系统的严重并发症,故应禁用。

(3)抗焦虑药:在妊娠头3个月最好不用。产前为控制产妇子痫发作而用安定(地西泮),应注意新生儿有呼吸系统受抑制的可能。

(4)锂盐:在整个妊娠期最好都不要用,以免引起胎儿畸形。

尤其是在妊娠头3个月。

在妊娠头3个月,是胎儿各系统和各脏器分化、形成的阶段,药物致畸的可能性较大。所以此阶段用药必须谨慎。但是,有些病人停用抗精神病药物,会使病情复发,对孕妇和胎儿同样不利。那么怀孕以后,抗精神病药物究竟服还是不服,最好由专科医生权衡利弊后决定,患者及家属切莫擅自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