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性对抗,是指夫妻在过性生活中,双方不是密切配合,而是情绪互相抵触,采取不合作态度,使性生活不能做到互相默契,或者勉强进行,有时表面上相互“合作”,实际上心怀不满,因而过着“不合拍”的性生活。
“性对抗”的表现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显露型,一种是隐蔽型,前者的表现听得见看得到,后者则埋在心底,勾心斗角,或者表现为“阳奉阴违”。性对抗的思想与行动,有些在丈夫身上表现得较为突出,有些则在妻子身上表现得较为突出,有些丈夫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对方是“娶来的妻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丈夫有支配特权,妻子是丈夫的性“奴隶”。这种忽视妻子心愿和人格的性生活,往往招致妻子的不满,产生性的“逆反心理”。有些丈夫性观念较开放,性欲也较强,而妻子性观念较封闭,身体较弱,性欲相对较弱,因此丈夫和妻子要求不一致。如丈夫要求经常变换性交体位却遭到妻子的拒绝;丈夫要求增加性交次数,妻子认为“吃不消”。夫妻步调不一致,结果双方都不满意。有些妻子从小接受不正确的家庭性教育,错误地把性视为下流的行为、流氓的举动,因而产生性冷淡,视性为“畏途”。有些妻子对性的羞耻感较强,过性生活只容许在黑暗中进行;有些丈夫过性生活时喜欢双双裸体,也喜欢在性生活后经常进行性感受交流,但妻子却一律斥为“可耻”,使丈夫无可奈何;有些为人妻的不“忠诚老实,装出积极配合的姿势和“性满足”的样子,其实欺骗了丈夫,一旦不能继续假装下去而“和盘托出”,丈夫受到了伤害,出现性对抗。有些妻子更把性视为交换的条件,对丈夫实行“性操纵”,以条件迫使丈夫让步,实际上给丈夫以要挟,这是一种变相的性对抗。有些夫妻在互相埋怨中度日,丈夫埋怨妻子被动应付,妻子则埋怨丈夫只顾自己发泄,双方没有共创性和谐的条件,而是纠缠在无谓的争吵上,必然导致性对抗。总之,性对抗的表现是形形色色,无法一一列举。
性对抗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招致性生活不和谐,影响夫妻性生活质量。其次性对抗处理不好会进一步升级,影响夫妻感情第三,性对抗严重者还可以招致夫妻的离异,最终导致家庭破裂,而以悲剧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