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遇急性创伤病人,首先应了解损伤的性质、程度部位及范围严重损伤疑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患者,要及时测呼吸、脉搏、血压,查瞳孔察神志等并对下列征象重点关注。
(1)呼吸道阻塞,呼吸困难,紫绀,异常呼吸者;(2)面色苍白,四肢发凉,出汗,肢端紫绀,脉搏细弱,收缩压90毫米汞柱以下者,应防休克;
(3)神志不清,瞳孔对光反应迟钝,耳鼻腔流血,眼结膜瘀血,甚至伴有神经系统症状者,应防颅内损伤;
(4)胸、腹、骨盆部创伤,应辨明是否伴内脏器官的损伤,如胸部的血、气胸,腹部的胃肠腔的损伤,盆腔的尿道、膀胱、直肠损伤;(5)脊柱损伤者,应注意检查肢体运动系统的功能状况。上述体征,尤其对颅脑、胸、腹部创伤者,即使当时诊断无明显临床症状,也应留院观察。
急救处理(1)保持呼吸道通畅:昏迷病人常因分泌物或舌体后缩阻塞气道此时应让患者俯卧,必要时将舌体拉出口腔外一部分,若难以固定,紧急时亦可用针线穿舌,另一头固定在锁骨上,以保持呼吸道通畅;(2)抗休克:严重创伤及多处骨折者易致休克,要早发现、早处理。首先是止痛。损伤后多伴有剧痛,局部注射1%~2普鲁卡因止痛效果明显,可升高血压10~20毫米汞柱。再者是止血。内外出血是导致休克的主要因素之一,应及时加以控制,大的创口采用填充式加压包扎止血,四肢部大血管可使用止血带。一般用止血胶带或橡皮带,多扎在创口的近心脏一端,绑扎时松紧适宜,并在损伤部位加上衬垫,在明显处用笔注明扎缚的时间每隔一小时左右放松一次,不能超过两小时,否则远端组织因缺血而坏死。但如果伤口过大或大血管损伤已丢失大量血液时,不可冒生命危险轻易将止血带放松。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输血、输液、给氧,同时针刺人中、十宣穴,有升压作用给氧时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采用平卧位,禁头低脚高位,防止因此使颅内压升高,膈肌上升而呼吸困难,有条件的尽量作鼻内插管吸氧;
(3)骨折临时固定及搬运:如四肢部骨折患者若断端可活动,为防止产生剧痛和损伤周围软组织,故应立即予以固定。可就地取材,如树枝、竹片等,若实在无物固定,上肢可用布带悬吊胸前,下肢可与健肢捆在一起(4)创口处理:一般用无菌纱布或清洁布料(衣服、手帕)等覆盖伤口加以包扎,尽量不要用手触摸伤口。若创口污秽严重者,可用清水或中性肥皂水冲洗。
有油污者,用汽油清洗后再用清水冲洗后包扎。若骨端外露,一般不需还纳,原位包扎即可。有截肢者,应把残肢包好,尽可能冷藏后一并送医院。
总之,急救的原则,先维持生命体征,再考虑损伤局部,并尽量减少患者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