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举例】
王某,女,10岁,1995年11月26日就诊。其母代诉:在生活或学习中,患儿经常不自觉地出现咬手指甲,一日之中可出现10余次。查:患儿身高142cm,体重30kg,发育正常,营养一般,面色润泽。心、肺、腹无阳性体征,十指指甲色淡而,甲端前缘无圆滑之弧线,长短不齐,粗糙,凸凹,甲根部皮肤有逆剥。舌质淡红,苔薄白,脉象柔和。
辨证:肝肾阴虚。
处方:补肝汤合六味地黄丸加减:熟地黄20g,茯苓10g,山药10g,白芍10g,山茱萸10g,泽泻5g,当归10g,麦冬5g,川芎5g,甘草5g.上方取5付,水煎服后,症状改善,咬甲次数明显减少,效不更方,续用5付,痊愈,愈后至今未见咬甲。
按语:中医认为:肝主筋,其华在爪,爪为筋之余,肝血亢盈,才能“淫气于筋”,筋余之甲才得能到营养,爪甲才能坚韧,力壮,故而《素问·五脏生成篇》曰:“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
现患儿肝血不足,不能“淫气于筋”,不能荣其爪需补其虚,方能淫于筋,荣于爪。故患儿咬甲以自补,咬甲以自救。治疗当从肝入手,然而,肝肾同源,肝之阴血与肾之阴精可以相互资生。
盛则同盛,衰则同衰,肝肾阴亏,肝血不足,均可导致经筋失去营血之濡养而爪甲不荣,治疗时亦当顾及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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