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对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系指血液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无肝脏炎症表现、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不发病者。
人们常称之为“澳抗携带者”。我国对这类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患者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要求携带者注意个人卫生、经期卫生以及行业卫生,如所用食具、剃刀、牙刷与他人分开。表面抗原携带者如系保育员、炊事员、食品售货员,应进一步检查e抗原,如阳性,则不宜接触食品、食具和婴幼儿。
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育龄妇女应广泛宣传乙肝的危害性及预防乙肝的注意事项。应将乙肝表面抗原列为产前常规检查项目。对表面抗原阳性,尤其e抗原也呈阳性者,产房对所有器械都要严格消毒。有乳头裂的表面抗原阳性的产妇,应暂停哺乳。
对表面抗原阳性,尤其是e抗原阳性的孕妇所生婴儿可用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加以阻断。但在人群中不必无目的地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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