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萝藦科植物白薇或蔓生白薇的干燥根部及根茎。我国南北各省皆有分布。春秋季采挖,洗净,干燥,切段。生用。
【处方用名】白薇。
【性味归经】性寒,味苦、咸。归胃、肝、肾经。
【功效与主治】功效清热凉血,利尿通淋,解毒疗疮。主治阴虚发热,产后虚热,热淋,血淋证,疮痈肿毒,毒蛇咬伤,咽喉肿痛等。
【禁忌与不适宜人群】
1.白薇味苦、咸,性寒,故脾胃虚寒者忌用。
2.食少便溏者忌用。
3.有心脏传导阻滞,急性心内膜炎,低钾血症,高钙血症及新近发生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禁用,以防发生循环系统的不良反应。
【临证应用注意事项】
1.血钙浓度增高时可增加心脏对白薇苷的敏感性;不宜与具有保钠排钾作用的药物合用,因为保钠排钾的药物可引起低钾血症,易引起强心苷样中毒反应。
2.白薇最大用量不宜超过9克,超剂量使用应谨慎。
3.白薇性寒凉,故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肾阳虚衰等证者,不宜单味药大量服用。
4.本品大量久服,易损伤脾胃,故慢性肠炎、慢性腹泻等消化系统疾病者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5.白薇有利尿通淋的作用,故遗尿患者不宜大量长期服用。6.血热者则相宜,血虚者则相忌。
7.伤寒及天行热病,或汗多亡阳过甚,或内虚不思饮食,食亦不消,或下后内虚,腹中觉冷,或因下过甚,泄泻不止者,不可服用。8.现代药理研究表明,白薇有较强的强心作用,内服过量,易引起强心苷样中毒反应,中毒量为30~45克,可出现心悸、恶心、呕吐、头晕、头痛、腹泻、流涎等中毒症状,临床用药应予注意。9.白薇恶黄芪、大黄、大戟、干姜、干漆、大枣、山茱萸。
【用量用法】一般用量5~9克,水煎服。
【临证用药体会】
1.白薇既退虚热,又清实热,兼能透散,且性质平和,在祛邪的同时又兼顾正气,广泛用于外感、血虚或阴虚发热;兼以利尿通淋,治产后水肿、妇女带下诸疾;尚有解毒功效。现代常配伍他药用于发热及感染性疾患。对于本品作用特点,清代《本草正义》评价尤为贴切,并曰:“白薇之寒凉,既不嫌其伤津,又不偏于浊腻,诚清热队中不可多得之品。凡阴虚有热者、自汗盗汗者、久疟伤津者、病后阴液未复而余热未清者,皆为必不可少之药。”本品可杀多种虫,正如《本草新编》所曰:“擅能杀虫,用之于补阴之中,则能杀劳瘵之虫也。”至于其他虫疾则现在基本不用。
2.白薇退虚热作用颇佳,尤以治疗原因不明的一些低热极佳。所谓原因不明,指的是有些低热病证从辨证的角度来看,分不清到底是属于哪一种证型的低热,此时选用本品就非常合适。从理论上来说,中医辨证应该辨明病变部位,所在脏腑,寒热虚实,而实际临床上有些病证并不能辨别清楚,若虚热病证则多有此种情况,就可选用本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