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些传染病、高热、昏迷、咳血、吐血、抽风期间,或身体极度衰竭,形销骨立者等忌灸。
2.白喉、大叶性肺炎、肺结核晚期、恶性肿瘤、急性阑尾炎、高度贫血、鼠疫、伤寒病。
3.心悸、心动过速、血压过高者、大血管处、心脏部位、中风早期者不能灸。
4.猩红热、麻疹、丹毒、传染性皮肤病者。
5.无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情绪不稳,如大悲、大喜、大怒等,艾灸的效果会打折扣。
6.妇女经期、过劳、醉酒、大渴、大汗淋漓,太饥、太饱都不适合艾灸,尤其是息有胃肠疾病的人,更应该注意这些。
7.皮薄、肌少、筋肉结聚处、关节部位,妊娠期妇女的腰、骶部,下腹部,男女的乳头、阴部、睾丸等不能施灸。
8.艾叶过敏者,如闻到艾灸气味出现呕吐、憋气、头晕、连续打喷嚏、咳嗽等症状,或者经常性的皮肤过敏者,不能艾灸。
9.凡暴露在外的部位,如颜面,不能直接灸,以防形成疤痕,影响美观。眼球属颜面部,也不能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