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治关键
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红色变性的救治关键是根据患者病史、临床表现及B超检查,及时作出诊断,尽量保守治疗缓解患者症状,使其平稳度过疼痛急性期,继续妊娠。
(二)治疗原则
妊娠期和产褥期子宫肌瘤红色变性,一旦明确诊断后一般采取保守治疗,不做手术。对症处理后绝大多数患者症状可得到缓解而继续妊娠至足月。对保守治疗无效者方可考虑手术治疗。
(三)治疗方案
1.保守治疗
(1)卧床休息:可给予镇静剂,如地西泮5mg,口服,每日2~3次;或10mg肌内注射;苯巴比妥30mg,口服,每日3次。疼痛剧烈者可给予哌替啶50mg肌内注射缓解症状。局部冰袋冷敷有助于减轻疼痛。
(2)支持治疗:静脉输液补足液体。
(3)保胎治疗:有流产或早产征象者给予保胎治疗。妊娠早期可给予维生素E30mg,口服,每日3次;黄体酮20mg,肌内注射,每日1次。妊娠中晚期如有宫缩,可给予硫酸镁、利托君等抑制宫缩药物。
(4)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一般抗生素对子宫肌瘤红色变性治疗无效,因为症状并非感染所致。但红色变性时常伴肿瘤中心坏死,在此基础上易继发感染,故一般主张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青霉素不过敏者以青霉素为宜。青霉素800万U,静脉滴注,每日1次。
青霉素过敏者可应用头孢类抗生素。
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绝大多数经上述保守治疗后,症状可逐渐缓解,妊娠得以继续。尽可能避免手术剔除肌瘤,因为考虑到:①妊娠期行肌瘤剔除术出血多、止血难;②手术可能导致流产或早产;③术后子宫壁切口可能在妊娠晚期破裂。
2.手术治疗
经充分保守治疗无效,临床症状加剧,高热不退,疼痛剧烈,或诊断不明确时,应考虑手术治疗。
(1)妊娠早期:原则上行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然后行子宫肌瘤剔除术。如患者保留胎儿的愿望强烈,可先行子宫肌瘤剔除术,然后给予保胎治疗,但事先充分告知术后流产的可能性很大。
(2)妊娠中晚期:行肌瘤剔除术,仅仅摘除变性的肌瘤,应紧贴肌瘤壁剥离,尽可能不切开宫腔,不碰破胎膜,手术宜轻柔,减少对胎儿的刺激。因妊娠子宫充血、水肿,术中往往出血较多,术前应备足血源。如术中发现摘除子宫肌瘤后宫壁缺损较大而缝合困难时,可根据妊娠月份及胎儿情况做剖宫产取胎术或剖宫产术。
如妊娠晚期,估计胎儿体重接近2500g或胎儿肺已近成熟,胎儿已具备宫外生存能力,充分保守治疗无效时,可于术前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征得同意后行剖宫产术+子宫肌瘤剔除术或子宫切除术。
术后流产、早产的发生率极高,应加强保胎治疗,并给予大量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子宫肌瘤在妊娠期增大迅速,对母儿均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从预防观点出发,对年轻要求生育的妇女,如果孕前发现患有子宫肌瘤,应根据肌瘤大小及部位考虑是否需要治疗。较小的浆膜下肌瘤对妊娠期及分娩期影响不大,但较大的浆膜下肌瘤,特别是有蒂的肌瘤宜在孕前行腹腔镜手术摘除,以免妊娠期发生肌瘤蒂扭转。黏膜下肌瘤影响受孕,妊娠后流产率高,应在宫腔镜下切除。较大的壁间肌瘤影响胎儿发育,妊娠期及分娩期并发症多,也应在孕前行肌瘤剔除术。至于壁间肌瘤,一般认为肌瘤直径小于3cm者对妊娠影响不大,而肌瘤直径超过3cm时,应考虑最好于妊娠前行肌瘤剔除术,以免妊娠后肌瘤迅速增大而发生肌瘤红色变性等并发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