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停药,去除病因
正确及时停药,去除病因是药源性疾病最根本的治疗措施。
因为用药时间、发病时间与预后有密切关系。因此,要找到致病药物并停用,防止药物蓄积中毒并产生依赖性、成瘾性,绝大多数轻型患者在停用相关药物后,疾病可以自愈或停止进展。如不停用疾病可能恶化。甚至造成死亡。如果不能确定几种药物中的哪一种是致病因子时,可按其药物反应的规律,结合具体情况,逐个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治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致病药物已经确定,但由于治疗疾病的需要而不能停用时,医生一定要权衡利弊,根据患者疾病的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停药后若临床症状减轻可考虑为药源性疾病,如滴注液体引起的药源性发热,停药后发热可自行消退。
(二)加强排泄,延缓吸收
对于一些与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的治疗,临床医生可以采用静脉输液、利尿、导泻、洗胃、催吐、毒物吸附剂,以及血液透析等方法加速药物的排泄,延缓和减少吸收。例如.磺胺、甘露醇引起的肾损害可通过输液、利尿、疏通肾小管,促进药物在肾小管中的排泄。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可增加尿量促进毒物排泄;应用呋塞米可预防急性肾衰竭,使阻塞的肾小管不断得到冲洗,加速药物的排出。血液透析一般用于血液中毒物浓度明显增加,有并发症、昏迷以及经积极支持疗法而情况El趋恶化者。
(三)使用拮抗药
利用药物的相互拮抗作用来降低药理活性、减轻药物的不良反应。例如.鱼精蛋白能与肝素结合,使后者失去抗凝活性,可用于肝素过量引起的出血。贝美格有中枢兴奋作用,可用于巴比妥盐类及其他催眠药引起的深昏迷。谷胱甘肽能激活多种酶,促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可用于治疗药物性肝炎。西咪替丁可抑制苯妥英钠、地西泮的代谢等。
(四)治疗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经过险恶,可在lh内死亡,治疗必须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在患者情况没有根本好转之前,不能转送。发现患者出现休克后,立即便患者平卧,抬高下肢。吸氧、建立静脉通路,并注意保暖。肾上腺素是治疗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物,具有兴奋心脏、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等作用,故可缓解过敏性休克的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抗过敏可使用抗组胺类药物,如阿司咪唑、异丙嗪、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维生素C及葡萄糖酸钙也有一定的抗过敏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既有抗过敏、抗休克作用.也有抗炎作用,可用于严重过敏性药源性疾病和药物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五)治疗受损的器官
对药物引起的各种器官、系统损害的治疗方法与其他病因引起的相应器官损害的治疗方法相同。如药源性高血压在停药后血压仍高者,也与原发性高血压症一样,根据患者血压升高的状况,选用降压药物治疗;药源性肝损害的保肝治疗与病毒性肝炎的治疗相同;药源性肾衰竭透析的指征与其他病因引起肾衰竭的透析指征相同。
(六)对症处理
对过敏性皮肤损害可对症局部用药,缓解瘙痒症状;对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可给予止吐治疗;对药物热可用解热镇痛药治疗等。但要注意的是,有不少患者可能对多种药物敏感,因此,在进一步治疗和选择药物时,应尽量简化治疗措施,避免同类药物的重复使用,加重已经发生的药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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